Q1:企業建置太陽能發電可以賣碳權嗎?

如果企業(或工廠)有向環境部提出自願減量抵換專案之申請,並利用再生能源技術取代原本高排碳電源,亦即自發自用者;經過環境部核可查驗機構之盤查,於確證減量成功後,可以獲得減量額度。

太陽能電廠產能約2M,能否於臺灣碳權交易所販售?

綠能專案若已取得[再生能源憑證]者,是無法重複申請碳權。此已受政府補助,且在企業抵換專案上也獲得減免碳費優惠,具有多項優惠。故,不符合碳權申請的條件之一。

若[再生能源憑證]之合約到期,欲以綠能電廠方式轉為減量額度者,可參考環境部氣候變遷署之自願減量方法的相關專案:「AM0019再生能源計畫活動替換獨立或單一供應電網之火力電廠的發電(不包含生質能項目)」、「AM0026在智利或具有調度優先序電網的國家中再生能源零排放發電併網的減量方法」、「AM0045獨立電力系統之電網連接」,研擬相關資料向環境部提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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